时间:2023-11-24来源:
一、举报范围
主要为境内网站平台上编造传播的损害安康属地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
二、举报条件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5-3288078(工作日)
电子邮箱:akwljb@163.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号
县区举报方式:
汉滨区委网信办 0915-3211115 hbqwxb@163.com
汉阴县委网信办 0915-5219117 863957311@qq.com
石泉县委网信办 0915-6310517 sqxcb2016@126.com
宁陕县委网信办 0915-6822031 nsxwwxb@126.com
紫阳县委网信办 0915-4429257 1528226217@qq.com
岚皋县委网信办 0915-2521115 1908599194@qq.com
平利县委网信办 0915-8421831 plxcb8421831@163.com
镇坪县委网信办 0915-8822527 3528992926@qq.com
旬阳市委网信 0915-7209259 xunyangxian666@163.com
白河县委网信办 0915-7822143 1398589528@qq.com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安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