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诈骗手段多发,网络刷单占近三成

时间:2018-08-10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8月2日讯(记者 杜洪雷) 8月2日,记者从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上半年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5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93名,同比分别上升17.3%和49%;止付金额8.9亿元。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拦截诈骗电话162.6万条,关停涉案电话1901个,成功劝阻受骗群众3.9万人次。
  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负责人靖涛介绍,诈骗分子紧盯人民群众“钱袋子”,时刻关注社会热点,不断翻新手法,精心设计骗局。近期,六类诈骗手段多发易发。 
  网络刷单诈骗案件发案数占总量的28.5%,在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居于首位。特别是以在校学生为主的年轻人、无业或低收入群体,占此类受害人数的90%以上。诈骗分子在受害人完成前几单任务后会很快发放“佣金”获取受害人信任,之后再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使受害人继续刷大单。随着受害人刷单数量和金额的增加,便以系统、网络等问题为由拒返本金及佣金,并要求继续交易才能归还,一步步诈骗钱财。
  其次是贷款、办理信用卡类诈骗。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发案数占总量的14.2%。诈骗分子通过建立虚假网站或通过短信、邮件群发信息,称可为资金短缺者办理信用卡、提供贷款,且无需担保,方便快捷。一旦受害人信以为真后,便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为由实施诈骗。
  第三类是金融投资诈骗。此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被骗资金多,占所有案件涉案总额的12.7%。此类犯罪一般采用公司化运作,往往打着合法公司的招牌,勾结网络软件公司在互联网上搭建虚假的大宗商品、农产品、贵金属、证券等投资交易平台,虚构物品、证券交易,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客户投资。
  第四类是冒充熟人诈骗,发案数占总量的9.4%。骗子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冒充受害人的亲戚朋友、同事、老师等熟人,以遇到急事、还钱、交学费、代购等借口,编造各种剧情,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第五类是网购退款诈骗。此类案件针对性较强,一般针对喜欢在网上购物的群众。犯罪分子事先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大量网络购物客户信息,实施精准诈骗。
  第六类是冒充企业领导诈骗。这类诈骗数额通常较大,被骗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案件时有发生,主要是针对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诈骗。
  进入暑期,家长、学生成为重点诈骗对象,3类诈骗手法易发。分别是补助、救助、助学金诈骗,高考招生诈骗和网络游戏诈骗。近期新出现一新型诈骗手法,诈骗人员冒充驻外使馆官员诈骗海外留学生。诈骗人员联系留学生称其涉及重大刑事案件,面临刑事起诉或被遣返等,诱骗受害人或其家属将钱款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内接受所谓的“财产审查”。